
农村土地承包合同
甲方:____
乙方:____
第一条:甲方将下列土地承包给乙方进行农业种植,具体事项如下:
第二条:承包期限为__年(自_年_月_日至_年1_月_日),每年每亩田稻谷 斤,土每亩 砂稻谷,并于承包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承包金。
第三条:承包期内,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,产品处置收益权,以及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。
第四条:承包期内,甲方承包范围外的土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;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,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。
第五条:承包期满后,若因上述条款未实现,乙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并进行处罚。
第六条:承包期满后,甲方不得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承包土地上的项目,如基础设施、水池、水沟等。
第七条:甲方用人由甲主自行安排,乙方不得干涉,并按市场价享受自愿待遇。
第八条:荒地第一年不赔产量,从第二年开始赔偿。若未满一年应赔偿,甲方赔偿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满;若乙方毁约,应赔偿甲方120万元人民币(大写:壹佰贰拾万元整)至期满。
第九条:承包期内,遇不可抗拒因素(如战争、地震等),土地不能承包的,双方自行终止合同。
第十条:承包期内,甲方未毁约赔偿,乙方不得随意进入承包地,并按市场价享受合作用益;若乙方毁约,应赔偿甲方承包租金至期满。
第十一条:电自由使用,按电表计量付费。
第十二条:承包期内,遇不可抗拒因素(如战争、地震等),土地不能承包的,双方自行终止合同。
第十三条:政策调整时,土地补偿由甲方享受,补偿乙方的补偿按约定方式进行。
第十四条:道路甲方自行通行,乙方在承包时限内不得干涉,道路建设由乙方负责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十五条:水稻散子由乙方放干。
第十六条:承包期满未毁约,甲主赔偿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满;乙主毁约,应赔偿甲方120万元人民币(大写:壹佰贰拾万元整)至期满。
第十七条:其他条款按国家法律、法规执行。
第十八条:本合同一式三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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